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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公司服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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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0多年的漫长历程中,福特汽车公司几起几落、历尽沧桑,在与日本汽车的贸易大战中,福特仍为主角。1991年,排名世界20家大企业的第四名。在福特汽车王国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其创始人亨利.福特逐渐总结了自己的经营原则,即流行于世并享有盛誉的黄金原则。在四大原则中,历经风雨的亨利.福特那种进取、宽容、服务、价实的理念,给予服务特别高的地位:

  第一, 要把为顾客服务的思想置于追求利润之上。利润不是目的,只不过是为顾客服务的结果而已。

  第二, 所谓生产,决不廉价买进又高价卖出。它应是以合适价格购进原料,花费尽可能少的费用、把原料加工成有价值的产品,再卖给消费者。毛线、投机、欺诈的行为,只能阻碍生产的发展。

  第三, 不留恋过去和未来。失败不过是给人们重新开始和更聪明行事的机会。

  第四, 不要故意竞争。谁经营的好,谁就能在竞争中取胜。企业硬夺别人的生意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