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劳动法律顾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代理 劳动法律培训 联系我们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 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 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 劳动法律专业知识

 

违法解除终止双倍赔偿 规章制度 赔偿金 辞职与辞退 服务期 劳务派遣 企业管理 劳动人事争议案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 劳动报酬 加班费 仲裁时效性 年休假 社会保险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管理实务

 

谈判人员挑选和队伍组织-谈判准备之三

 

中国劳动法律师网  http://www.laodongfalvshi.com

 
 

    一个完整的谈判过程要包括准备阶段,接触阶段、实质阶段、协议阶段等四个阶段,其相互之间彼此衔接不可分割,往往经过若干谈判过程,才能最终得以完成。谈判准备的越周全越充分,谈判场上掌握主动的机会越多,不同类型的谈判对谈判准备有不同的要求。

    谈判人员挑选和队伍组织,是工商谈判的准备之三。

    1、谈判人员的素质要求

    谈判过程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有良好素质的谈判人员。良好素质的谈判人员表现为:①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②熟悉业务,有良好的知识结构;③具有较高谈判能力和技巧、思路开阔、判断能力强;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充沛的精力。

    2、谈判人员构成及优化

    谈判人员的优化组合是指组建谈判班子、分工协作、有效完成谈判任务的组织过程。因为工商谈判不是简单的个人之间的活动,而是涉及面广、需要大量资料和专业知识、通过一定人员去进行的活动。谈判群体构成没有一个固定模式和唯一的标准,主要根据谈判的性制对象、内容、目标等方面综合决定,而且要坚持层次分明、分工明确。一般情况下,谈判班子的人员应包括三个部分:

    (1)谈判小组的领导人或主谈人。主谈人是谈判班子的核心,主谈人一定要精通业务,有经济、法律知识,具备多种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业人员。谈判小组中应有经营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他们在小组中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准确回答对方提出的各种专业问题,又便于向主谈人提出解决专业问题的建议。尤其是法律人员在谈判过程中,既要确认谈判对方的合法资格,又要监督谈判依法进行,同时,还要审查法律文件的准确性和完备性,草拟、审查有关的协议等。

    (3)必需的工作人员。如速记员、打字员等,他们不是谈判的正式代表,仅是谈判班子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根据需要从事记录、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文字打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