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立现在企业制度和搞好整个国民经济的要求,为保证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结构的调整,推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提高企业集团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要重点抓好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联结和带动一批企业的改组和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积极探索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
①建立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自公司体制
企业集团母公司及其成员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的规范组建,形成以资本为联结的母子公司体制。集团母公司一般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一般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出资人制度。集团母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少数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建立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母子公司按《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和制衡的机制。懂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产生,懂事会聘任总经理,董事长一般不兼任总经理。
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劳动、人事和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逐步分离企业富余人员。
②增强集团母公司的功能
增强投资功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项目,由集团母公司自主决策,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增强融资功能。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可在国内外金融、证券市场融资。在发行债券、
选择上市公司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少数具备条件的集团母公司可享有对外融资权。
增强进出口功能。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集团享有自营进口权,可从事与本集团相关同类产品、配套产品的进口业务;具备条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成员企业可单独申请自营进口权;鼓励组织以本集团产品为主的成套设备的出口;具备条件的,可从事本行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
增强技术创新功能。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应建立技术中心,提高技术创新、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③增补资本金,发挥企业集团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合理调整负债结构。如集团公司的资产收益,经财政部门核定部分,全部返还企业,用于增补国家资本金。
建立资本金注人制度。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无资本金或者资本金未达到有关规定的应由其出资人注人资本金。
支持存量资产重组。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在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政策规定。 |